院长霍世平教授在《山西日报》理论版发表文章:《高质量推进山西教育评价改革》

  •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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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日,《山西日报》理论版刊发院长霍世平教授撰写的文章《高质量推进山西教育评价改革》。文章指出,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着眼于与我国教育现代化总体进程相适应,提出了第一阶段510年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的目标。我们要“历史大势”之迫切来理解教育评价改革,以“现实问题”之结构来把握教育评价改革,以“具体操作”之动态来推进教育评价改革,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职责使命,围绕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健全教育教学等内部评价体系等方面勇涉“深水区”,加快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在服务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彰显高校历史使命与时代担当。

             

全文如下:

高质量推进山西教育评价改革

霍世平

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着眼于与我国教育现代化总体进程相适应,提出了第一阶段510年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的目标。山西教育系统应把服务山西高质量转型发展作为教育事业的纲,把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作为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重要环节,为山西实现转型出雏型贡献力量。

“历史大势”之迫切

来理解教育评价改革

《总体方案》绘制了新时代中国教育评价改革的蓝图,为推动形成富有时代特征、彰显中国特色、体现世界水平的教育评价体系统一了思想、凝聚了共识。建立一套科学的、符合时代要求的教育评价制度和机制,对于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对于进一步释放人才创新活力、提升原始创新能力,对于适应“十四五”时期以及更长时期的教育发展至关重要。

教育必须树立新发展理念,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教育评价改革为牵引和切入点,立足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从改革教育管理方式、增强活力着手,主动适应、支撑服务,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省、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教育评价改革,既是一项全新要求和挑战,更是一次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机遇。对于高校而言,必须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总体方案》,树立科学的教育发展观和人才成长观,系统审视和建立健全学校立德树人、教书育人、选人用人制度体系,让教育评价回归教育本质和初心,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现实问题”之结构

来把握教育评价改革

《总体方案》坚持以立德树人为主线,核心在于以破“五唯”为导向,注重全面改、系统改、科学改,分类分层研究教育评价改革思路、改革措施、实施路径,着力做到政策系统集成、举措破立结合、改革协同推进。破除“五唯”痼疾,就是破除唯一性允许多元化,意味着发展模式重构,是教育进入新时代的重要标志。关键在于破“方向偏离”,改“轻质量”为“重质量”,充分认识“不唯”和“不要”的区别,寻找“可破”与“难破”之处。

对各级政府而言,应在推进教育综合改革中,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提高教育行政效能,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支持和保护各地各校进行教育创新,形成办学类型多样、充满生机活力的教育生态,实现努力程度、进步发展、最终结果并重的教育评价新局面。深入实施教育督政,将教育评价改革落实情况纳入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

对高校而言,应坚持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根本标准,从落实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正确办学方向、加强和改进学校党的建设以及党建带团建、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依法治校办学、维护安全稳定等方面深化改革,更加注重评价课程思政和实践育人的落实,探索有效的人才培养质量评价实现路径,科学定位主动服务转型需求,结合我省产业和区位优势,布局特色学科,将为国家、地区和行业重大战略需求做出服务贡献作为自我评价的重要指标,努力破解制约高质量发展难点问题,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办出成果。

“具体操作”之动态

来推进教育评价改革

《总体方案》中提出,要改进师范院校评价,把办好师范教育作为第一职责,将培养合格教师作为主要考核指标。在推进师范院校教育评价改革的操作层面上,不能极端化、单一化、孤立化和静态化地看待原有考核评价的某一方面标准,应将结果、过程两种教育评价机制深刻互补,通过过程性评价所具有的诊断功能来强化评价对教育过程的反馈效应,促进评价对教育目标的服务功能,增强评价对教育事业发展的助推作用。

加强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将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落实情况作为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重要测评内容,构建学校、教师、学生、社会共同参与的师德监督体系。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引导教师不断提升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四有”好老师,成为学生锤炼品格、学习知识、创新思维、奉献祖国的引路人。

探索教师分类评价制度。将教书育人摆在首要位置,把学生能力的提升、科研创新力的增强、服务社会水平的提高作为重要评价因素,探索长周期评价和“教学为主——教学改革与研究成果、指导学生的实绩;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为主——专利发明和运用、成果转化和推广、产学研协同实效;科技成果转化为主——成果创新性、技术转移能力及其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实验技术和科研条件保障为主——工作绩效、社会影响力和所发挥的作用”教师分类对等评价方式和激励机制,把对教师的评价推向多元、综合、全面方向发展。

建立教师学术声誉制度。突出学术治理、规范的学术权力运行机制和学术评价制度的建设,加强学术共同体建设,健全同行评价制度,确立学术共同体作为评价主体、行政管理部门为辅助的治理模式,使学术评价、学术权力、学术共同体发挥关键作用。

加强评价专业能力建设。加强以“教育学”一级学科为核心组建的“教育学院”建设,提升教育学类专业办学层次,建立多部门协同、跨行业合作的人才需求预测预警机制、本科专业动态调整机制;探索设立教育评价、教育测量等相关学科专业,培养教育评价专门人才,构建有益于学科交叉、创新融合的师范教育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制度体系。

我们应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职责使命,围绕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健全教育教学等内部评价体系等方面勇涉“深水区”,加快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在服务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彰显高校历史使命与时代担当。


原文链接:http://epaper.sxrb.com/shtml/sxrb/20201117/56093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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